电话:13375907979
关闭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招聘公告

清流县殡仪馆拟招聘火化工1名

来源:清流县人民政府 时间:2023-04-17 作者:众小微 浏览量:

清流县殡仪馆拟招聘火化工1名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
一、招聘岗位


县殡仪馆火化工1名,工作职责由县殡仪馆具体安排。


二、招聘对象范围


具有我县户籍,身体健康且心理素质较高的男性。


三、招聘条件


1.思想品质好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意识,爱岗敬业,诚实守信,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。


2.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。


3.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。


4.年龄35周岁以下(即1987年4月13日之后出生)。


5.能服从管理,遵守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招聘:


(1)受过刑事处罚、劳动教养的;


(2)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;


(3)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。


四、薪酬待遇


试用期3个月,录取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,缴纳五险一金。


五、招聘程序


(一)1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,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1日(工作日早上8:00—12:00,下午2:30—5:30)。


2.报名材料:身份证、学历证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。


3.报名地点:清流县民政局四楼办公室


联系电话:15280710985 梁先生 0598-5322278(民政局)


(二)资格初审:由清流县殡仪馆经办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条件初审。经审查合格的,方准予参加面试;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直接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

(三)面试

1.面试时间由殡仪馆提前1-2日通知,请报名人员做好准备。


2.按面试分数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为拟聘用人员。


(四)体检、考察与公示


面试结束后,确定分数第一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。体检、考察合格的为拟聘用人员,将在县民政局、殡仪馆公开栏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,经查属实,不予聘用。


(五)聘用


公示期满后,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按照县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,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(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满办理聘用手续)。


清流县殡仪馆


2023年4月12日


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
分享到:
客服服务热线
13375907979
工作日 8:00-12:00 14:30-17:30
微信公众号
手机浏览

版权所有 三明市众联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闽ICP备18027836号

地址: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道双园新村50栋A座26层26A01单元 EMAIL:1073934342@qq.com

用微信扫一扫